在AXD自2024年起服务的大陆企业家客户中,重复出现的画面是:四十五至五十五岁、制造业或新消费集团创始人、年综合所得跨过个人所得税最高45%档位、家族办公室处于初步阶段、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——但跨境税务居民身份、家庭迁居、和海外资产托管几乎没有书面安排。
2019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将"综合所得"与"居民个人全球应税"原则正式写入征管框架(具体执行口径请以最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为准)。对仍持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的企业家而言,海外房产租金、利息、股息原则上纳入全球应税范围;CRS自动信息交换自2017年起在中国大陆落地,意味着海外金融账户余额在两国税务机关之间具有可见性。
"我们以为可以在迪拜买一套房就解决税务身份问题——结果发现真正要做的,是先把税务居民身份的转换节奏写在合规文件里。" 一位2026年春季咨询的客户如此描述。顺序可以反过来:先理清税务居民身份与外汇通道,再讨论房产配置。
